四川发通知要求深化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

8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关于深化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本地区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要坚持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以群众易获取、易看懂、易参与的方式及时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程序、标准、要求。

工作目标

(一)年年底前,25个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民政部门要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本级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

(二)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成本级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目录编制标准

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完善并及时调整更新好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特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意义,切实抓好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编制完善好本地标准目录。要按照各级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形成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部门要明确人员岗位和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本地标准目录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各级民政部门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加强指导督促。各市(州)民政部门要主动指导帮助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先行县所在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年12月10日前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名单(共计25个)

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双流区、都江堰市、蒲江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县、绵竹市、梓潼县、苍溪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高坪区、屏山县、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名山区、天全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仁寿县、资阳市雁江区。

除此之外,四川省还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情请查看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值班编辑:于俊如责任编辑:张雪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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