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富顺县童寺镇石坝村村民王国富(化名)从村组长处得知儿媳妇邹某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消息,脸上流露出些许欣慰。因为,年初,儿子意外死亡不到一年的时候,儿媳邹某丢下两个儿子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邹某被法院宣告死亡,两个孩子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成为孤儿,以孤儿身份享受民政救济及相关福利政策。
成都商报记者从富顺县人民法院获悉,包括王国富的两个孙儿在内,同一批审结的未成年人申请宣告监护人死亡案件共有9起、10名未成年人。他们的监护人被宣告死亡,意味着他们均可通过申请,以“孤儿”身份享受国家每人每月近元的民政救济和学校杂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福利政策。
一个案例:“事实孤儿”却无“孤儿”待遇
年3月,童寺镇石坝村村民王国富的儿子王卫(化名)因意外死亡,留下父母妻儿共五人。那时,大孙子3岁,二孙子2岁。令王国富没有想到的是,年初,儿媳妇邹某竟然丢下两个孩子离家出走,多方寻找,至今仍杳无音信。王国富和妻子不得不担负起抚养两个孙儿的重任。
王国富,现年48岁,主要靠务农为生。因为要照顾两个孙儿,不敢外出打工,仅妻子偶尔到县城做临工。据其称,家庭年收入只有大约2万元。
“两个娃娃现年读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花不了多少钱,但是等到以后,我们两老口的负担肯定会越来越重。”王国富称,儿子去世、儿媳失联之后,两个孩子成了事实孤儿,但没能享受“孤儿”待遇。连续多年,两个孩子享受了政府的低保政策,每月有接近元的补助金,但对于王国富来说,抚养压力还是很大。
王国富坦言,没有了父母,孩子的心理受到很大影响。为了尽可能不让两个孙儿感到自卑,不被同龄人歧视和欺负,他告诉孩子们,在外面不要说爸爸死了,说爸爸妈妈都是出远门了,很久才回来。
对于法院的宣告,王国富说,年底,富顺县关工委到乡镇调查时收集了两个孩子的情况,并帮忙申请宣告,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民政救济和福利政策,“有了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减轻很多很多负担”。
一次调研:为事实“孤儿”申请“孤儿”待遇
成都商报记者从富顺县关工委了解到,与王国富的两个孙儿同一批申请宣告监护人死亡的还有另外10名未成年人。
富顺县关工委副主任刘云九介绍,年上半年,县关工委在开展新一轮“走基层、解困难、搞调研”活动中发现,县域内仍存在数十名未成年人属于父母双亡或父母均失踪,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情况,属于事实孤儿,但没有享受到“孤儿”应有的民政救济和福利政策,且生活上存在实际困难。
为解决这些事实孤儿的现实困难,县关工委决定,通过为这些孩子申请宣告监护人死亡的方式,协助他们向民政部门申请“孤儿”待遇。
刘云九说,拟申请宣告监护人死亡的未成年人需要满足:父母婚姻关系在富顺,孩子户籍在富顺,父母或一方下落不明时间达到4年以上,宣告期要一年、孩子的年龄在14周岁及以下等四方面条件。经过将近1年时间的详细调查,最终确定了11户、12名未成年人符合申请宣告监护人死亡的条件。
收集完相关资料,年9月,县关工委商请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并于年10月至12月期间陆续向富顺人民法院提出了宣告申请。
集中审结:10名未成年人将成“孤儿”
富顺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由县关工委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提起的11起宣告申请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批案件共涉及12名未成年人,他们的父母或是一方死亡另一方外出下落不明,或是父母双方均外出下落不明,现在均由年老多病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家庭情况困难。虽然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将其纳入了五保户的补贴范围,每月有多元的民政救助,但是相比孩子们的实际需求,还只是杯水车薪。因此,从政策上落实此类儿童的“孤儿”身份,才让他们得到更多的民政救济和福利政策,缓解家庭抚养的压力。
办案法官介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均需要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有2起案件因监护人出现而终止审理,其余9起案件公告期满一年,监护人没有出现。
年12月中旬,法院依法对这9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结,依法宣告这9起、10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死亡。宣告之后,这10名孩子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成为“孤儿”,从而可以以“孤儿”身份享受国家每人每月近元的民政救济和学校杂费减免、困难补助等福利政策。
据悉,这类案件的集中审结,在自贡法院系统属于首次。办案法官特别指出,如果被宣告死亡人员在宣告后出现,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
肖晓旭余琳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袁伟
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