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富顺县刚刚发布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涉及多个乡镇
富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年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我县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未来几天基本无降雨,最高气温维持在41~43℃,森林火险等级极高。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顺县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禁火令》《富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发布封山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封山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31日
二、封山区域
富顺县国有林场的林区,永年镇、古佛镇、童寺镇、板桥镇、龙万乡、安溪镇、福善镇、李桥镇、兜山镇、琵琶镇等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乡(街道)、村组(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乡(街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县森防指办报警-)。
富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年8月23日
请广大市民
严格遵守以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