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城乡聚集性活动和聚集性场所管控的
通告
(年第1号)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疫情反弹,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根据《四川省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四川省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城乡聚集性活动和聚集性场所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少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严控县城区、各乡镇场镇大型酒店、饭店、餐厅的大厅规模化、聚集性群宴办餐,确需大厅办餐的,暂按每个独立大厅每桌占用面积平均不低于20㎡、总桌数不超过12桌、每桌不超过8人、同时就餐不超过人控制(如省市有更严格要求则按省市规定办理);每个单间(雅间)限开一桌,就餐人数按正常座位数的75%控制;举办人、承办餐饮单位均须签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知晓承诺书,承办人须逐餐按桌号实名登记就餐人及联系方式并留存28天以上。所有餐饮单位须落实每份菜品均配备单独的公筷和公勺,严格执行通风、消毒、测温、扫码等防疫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带头不参加规模性聚餐和群宴。
二、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不举办大规模团拜、慰问、联欢、年会等活动,不举办宗教活动和民俗活动。
三、严控农贸市场、赶集赶场规模,提倡百日场、错峰赶集。严控茶馆、麻将室、村民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人员出入,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等措施。
四、游戏厅、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游乐园、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剧院影院、美容美发等人员聚集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75%,严格执行通风、消毒、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规定。
五、宾馆、旅店、农家乐等住宿单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总台划设“一米线”,对入住客人须严格测温、扫码、实名登记等。
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客运站等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人员一律测温、扫码、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七、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到(返)县人员在管控期内,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和到人员聚集场所。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不落实监管服务责任和不遵守相关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管理权限严肃问责处理。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富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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