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板桥镇自贡市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富顺县板桥镇自贡市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6”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年3月16日17时40分,由自贡市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顺县板桥镇供销社三岔路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发生一起一般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富府函[]32号),3月17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宗艳任组长,应急局、公安局、工会、住建局、板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富顺县板桥镇自贡市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6”一般高坠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公安机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问询,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自贡市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阳公司),成立于年11月28日,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法定代表人:邱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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