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关于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决定保留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自贡市有10个村(社区)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据悉,司法部、民政部自年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
通报指出,在年度复核中,各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在村(社区)自查和县、市司法局、民政局组织初核的基础上,按照要求的比例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在媒体公示。司法部、民政部对各地报送的初核建议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实地进行了抽查,将名单在司法部网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经过认真审核,决定保留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等个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注销14个因区划调整、移民搬迁等原因已经撤销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撤销个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保留名单
(自贡市10个)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凤凰街道济公村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友好村
四川省富顺县东湖街道卷坝村
四川省荣县旭阳镇南街社区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卫坪街道板仓社区
四川省荣县双石镇蔡家堰村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三八路社区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和平街道金桂社区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中坝村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黄市镇丰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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