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交警曝光6月违法情况6辆客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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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委封面新闻记者陈章采

6月27日,四川自贡公安交警曝光了6月交通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情况。在通报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因多辆客运车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自贡市安达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高风险企业。驾驶人刘某某因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省道和国道因事故多发被列为事故多发路段。其中省道公里米至省道公里米,年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2人,受伤18人。国道公里米至国道公里米,年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4人,受伤12人。

自贡市安达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川C、川C、川C、川C、川C、川C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被列为高风险企业。

曝光两个典型事故案例中,6月11日,朱某驾驶川A19Y**号小型轿车往荣州大道三段行驶,2时17分许,行驶至妇幼保健院十字路口时与钟某友驾驶的川CT99**号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事发后朱某弃车逃逸,逃逸后被交警挡获,最终朱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荣县公安交警对朱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另一案例则属于常见的无视道路交通信号导致事故发生。6月11日,李某驾驶搭乘李某某的川C69**7小型普通客车,沿锦城大道由嘻哈乐园往国道方向行驶,7时40分,当行至该道路晶泽汐樾临时红绿灯路口时,与正常左转的川C69**0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何某、李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李某驾车在行经设有临时红绿灯的路口时,遇红灯未停车等候,直接闯红灯通行,其行为和过错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责。

1月29日,刘某某驾驶川CGC1**普通三轮车行驶到富顺县隆富路时与行人刘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抢救无效,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逃离现场,刘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刘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处罚;6月被自贡公安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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