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顺县沱江河流域琵琶镇附近江段内,有人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在自贡市公安机关的广泛宣传发动下,当地“反电联盟”负责人向警方举报。
收网行动(自贡警方供图)
接报后,自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洪,立即指示由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建勋牵头,组织市局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公安局开展侦破工作。同时,自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少杰作出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协同沿长江流域区县公安局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务求打准、打深、打实。
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自贡警方供图)
据介绍,自贡市、富顺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建勋任组长、富顺县公安局政委安立任副组长,市局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公安局骨干成员组成的“”专案组。期间,专案组对举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开展大数据筛查,并深入当地走访排查,通过梳理线索于7月7日将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田某海(男,51岁,富顺县琵琶镇青峰村人)抓获。随后,通过内审外查,进一步掌握了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名嫌疑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作案手段、活动区域、活动规律等,为集中收网破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查获非法捕捞工具(自贡警方供图)
7月8日晚,自贡警方组织了70余名参战民警,在当地镇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在琵琶镇沱江河流域分片、分段、分组巡逻蹲守,一举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王某(男,48岁,富顺县琵琶镇人)、甘某东(男,47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黄某金(男,44岁,富顺县琵琶镇人)、李某(男,39岁,富顺县琵琶镇人)、刘某(男,27岁,富顺县怀德镇人)、方某超(男,46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陈某(男,41岁,富顺县东湖街道人)共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扣押了拖网20余张、地网10余张、升压机6台、电击瓶2台等捕捞工具和已捕捞上船的野生鱼10余公斤。
嫌疑人落网(自贡警方供图)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采取结伙的方式在长江流域沱江富顺段内,在船上安装螺旋电机、捕网等工具,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年1月,国家出台“长江流域十年内禁止捕捞产品”的规定以来,王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禁令,顶风作案,继续在沱江流域采取电击、安装地网、拖网捕捞等手段大肆非法捕捞水产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