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家巷烟馆坐北向南,位于自贡市富顺县西湖畔的韦家巷3号,为晚清时期吸烟土之所,占地面积平方米左右。烟馆为四合院布局,整体结构为穿斗式构架,悬山式小青瓦屋面。左右厢房为吊脚楼形制,二层为木质楼板,回廊布局,现为富顺县历史建筑。
年6月,韦家巷烟馆被列为富顺县历史建筑。
烟馆整体结构基本保留,现在后堂中间开门,由于严重朽坏后堂无人居住,成为一个进出通道。
烟馆四合院结构基本完整,天井四面木质吊脚楼回廊尚存。天井原为一个狭长的方形,四周的木制作精细。由于改为民居使用,整个天井显得特别凌乱。
天井内尚残存部分雕花围栏和垂花朽蚀严重,由于屋面漏雨前厅上方已用彩钢覆盖遮挡。
紧邻韦家巷的烟馆外墙为下半部为青砖,上半部为传统竹编串架墙,从前厅到后堂沿坡度向下。
烟馆外墙上残存的年代标语
烟馆与易公馆仅仅相隔一条小巷,也是韦家巷原始风貌最完整的一段。
烟馆前厅毗邻西湖,现改为三间店铺,可惜屋面漏雨用彩钢棚遮挡。
韦家巷烟馆布局合理,建筑小巧精细,为富顺县唯一发现的一处晚清时期吸食烟土之场所,对于研究富顺晚清社会风情及警示后人均有较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