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网(记者王玲)5月28日报道6月1日起,四川省将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成都,“跨省通办”究竟怎么办?外省户口怎么办?省内其他市州又怎么办?成都市民政局今天发出了详细攻略。据介绍,四川作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成都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成都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比如,一个户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但具有成都市武侯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按照之前的规定,只能在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办理婚姻登记,但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他既可以选择回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办理登记,也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区办理婚姻登记,但仅限于在武侯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他不能去成都的其他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同样,一个户籍为自贡市富顺县的居民,在成都市高新区工作并办理了居住证,那么他既可以选择在户籍地自贡市富顺县办理登记,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成都市高新区办理登记,但不能到成都其他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如何预约登记呢?该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可提前通过天府市民云“成都婚事通”网络平台、“成都民政”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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