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了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具体情况
赶紧和小融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会同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划定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调整方案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制定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或多校划片工作预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坚持集中管理。从年起,全县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全省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需通过招生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公、民办学校同步完成招生报名、公告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报名,凡未通过省平台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四)坚持统筹协调。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等流动人口子女统筹安置工作;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要做好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工作。对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富顺县招生工作领导组。建立富顺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组成。
2.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制度。自贡衡川实验学校义务段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教体局在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建立“招生资格审核及咨询服务点”,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和相关服务。
(二)实施程序
1.招生报名
(1)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富顺县户籍适龄儿童、需在本县就学的县外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初中:富顺县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需在本县就学的县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办法。有意向就读民办义务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5月1日-5月5日登录“四川教育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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